2008年9月29日星期一

正妹20人斬 性愛照貼網吃官司

〔記者黃佳琳/高縣報導〕「正妹20人斬!」高雄市一名劉姓酒店少爺把妹功夫了得,為了炫耀,竟將自己與至少20名正妹女友的性愛照當成「戰利品」PO上網,兩名前女友發現自己春光外洩後告上警局,警方調查後將劉某依妨害秘密與妨害風化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在酒店裡擔任少爺工作的劉姓男子,因為外型清秀,口才很好,很容易吸引異性目光,還曾創下同時間與5個女友交往的紀錄。
由於劉某習慣使用手機偷拍床笫之事,或是趁女友熟睡時偷拍其裸照,再將照片上傳到無名小站的部落格供人瀏覽,為了規避刑責,劉某將性愛照設下密碼,但卻同時在網頁設置連結公佈密碼,網友們只要點選連結,即可輕鬆瀏覽正妹的春光照。
酒店少爺愛現 前女友提告本月中旬,一名曾與劉某交往過的女友,經友人告知後發現自己與劉某的性愛過程和裸照,已被公開在網站供人觀賞,且劉某的網站裡,還有另名舊識的女性友人,也被拍攝性愛影片張貼網站上,兩人決定連袂前往警局提告。
劉嫌到案時表示,他只是為了炫耀自己把妹功力很強,因為「有圖有真相」,才會把眾女友的春光照和性愛影片PO上網,並非意圖報復分手的女友,且事發後他也將網頁及電腦中的資料刪除,希望能弭平風波。
警方指出,目前查扣劉某的電腦硬碟已被格式化,員警目前正運用科技復原該批照片,警方私下了解,受害女子至少超過20人,呼籲曾與劉嫌交往過的女子出面指認。

没有钱,我的两段爱情也失去了……

有一种果子是青色的,永远没有收获的季节,就像一种爱情,注定一开始就是个错,只留下要用一生来咀嚼的苦涩。
  和刘伟是在QQ上相识的,他才26岁,很年轻。然而却遇到了两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第一个女孩子深爱着他,却被逼着嫁给了别人。他爱上了第二个女孩,却又不能娶她。他沧桑地对我说,他已经把人家几辈子的事情都经历了。
★她哭着提出分手
  就在昨天,小蓉哭着和我提出了分手。我们相恋了两年,一起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然而这一切却抵不过一个“钱”字。
  可是小蓉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家里人死活不同意我们的事情。小蓉其实很可怜,她的父母离了婚,和妈妈相依为命,亲情对她来说是最珍惜的财富。为了我,她顶着这么大的家庭压力,这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夹在我和她的家人之间,她已经受了很多的伤,偷偷流过很多的泪。既然这样,我还是成全她吧。
  ★爱情来得太突然
  我和小蓉的相恋是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的。
  大约两年前的一天,我到武汉大学旁边的酒吧应聘,遇见了一个美丽又开朗的女孩,她便是小蓉。那个酒吧是她叔叔开的,她也在那里打工。酒吧的名字叫做今世有约,或许是老天在跟我开玩笑吧,让我们在此相约却不让我们相守。
  小蓉小我几岁,遇到什么事情都会来找我帮忙出出主意,渐渐地,我习惯了有她在身边唧唧喳喳地说个不停,习惯了在她难过的时候给她安慰,习惯了看见她快乐我也不由自主地高兴起来。但是,傻傻的我却没有意识到,那就是爱。
  终于有一天,我鼓起勇气将这层窗户纸捅破。那是一个夏日的下午,也是我一生最难忘的时刻。当时酒吧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屋里被一种暧昧的色调笼罩着,我突然有了一股冲动,抱住小蓉深深地吻了起来。"小蓉,我爱你"。她也紧紧地抱住了我,仰起娇红的脸,低声说道:“大哥,终于等到你说出这句话了。”
  幸福来得太突然,我都快要昏掉了。
★为了爱,我们私奔
  爱情往往会使人丧失理智,热恋中的我们自然也不例外。在“今生有约”的小房间内,我俩突破了感情的防线。那个时候她才刚满16岁,我们都明白这么做的后果,并决定要好好相爱,相守一生。
  我以为爱情的春天已到来,却没想到,恰在此时,噩梦开始了。
  我们发生关系的那一次被她小姨抓住了,当时她几乎要气疯了,蓉儿的妈妈也连忙从老家赶了过来,见到我,她浑身颤抖,狠狠地骂了我一通,坚决不同意我们在一起。
  我知道小蓉要离开我了,我不能没有她。我跪在地上向她妈妈做保证,那是一个男人的尊严啊,我都可以舍弃,我只是想换回我的爱,但是说什么都没有用,她妈妈知道我家里穷,害怕小蓉和我在一起会吃苦。没有办法,我们私奔了,到了我的家乡钟祥。
  我妈妈看见她好开心,每天她帮我妈妈做事,就好像一家人似的。这样的日子真是幸福。后来,我们拿出积蓄开了一家服装店,我用尽了全力,我想让她能够过上好日子。但是,服装店还是因为生意不好关门了。
  她妈妈找了个理由,把她带回了武汉。
  这一离去竟然不能够再见,命运真是有惊人的相似,回想我的第一段爱情,也是这样结束的。
  ★镇长女儿喜欢我这穷小子
  芸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
  我家里很穷,父母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里弟兄三个,二哥还上了大学,父母土里刨食,辛辛苦苦地供了大哥成了婚,二哥上完大学,家里已穷得丁当响,我读不起大学,只上到了中专。那时我才16岁,是一个很青涩的年龄。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芸。
  我们来自同一个镇子,又读同一所中专,这使我们非常亲近。她爸爸是我们镇的镇长。家里条件非常好,而我每个星期只有十五块钱的生活费。芸就偷偷从家里拿来好吃的给我,慢慢地,我们开始了交往。现在想想,这段感情或许一开始就是个错误。
  那时候我并不懂爱情,虽然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但她对我实在是太好了,让我都不知道如何去拒绝。好几次我觉得再这样下去会耽误了她,想提出分手,然而一看到她,我便开不了口。
  于是,我离开了学校准备去广州打工。
 ★离开前,她把童贞给了我
  在我临行的前一夜,芸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将我约了出来。那天晚上月色很朦胧,我满腹心事,芸也一样,我们俩都喝醉了,醉酒后的芸脸红扑扑的,在月色的映照下越发妩媚。我们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情不自禁拥在了一起……
  芸将她的童贞献给了我,但我还是狠下心悄悄地去了广州。在那里,我找到一家夜总会做调音工作。这样的日子过了半年。
  一天,我下班回家,突然看见了芸。她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我的地址,拎着大包小包千里迢迢地来找我。刹那间,面对这个痴情的女孩子,我还能说什么呢?我们过起了同居生活。如果后来没有发生那件事情的话,我想这辈子可能她就是我的惟一了。
  ★她父亲逼她结婚
  芸的父亲是一镇之长,怎么能容忍他的宝贝女儿和我这个穷小子“混”在一起呢?他追到了广州,将芸抓了回去,锁在家里,还逼着她去相亲。芸为了我,和他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执,趁机逃了出去,又来广州找我。想想那时的日子,我们每天都是在担惊受怕中度过的。
  我们又逃到了武汉,然而她的父亲还是找到了我们,强行将她带了回去。回到家乡后,她被父亲强逼着嫁给那个有权有势的人。2000年,她出嫁了。
  我们相处了四年,分手却只在一瞬之间。婚后她也和我联系过,但我避而不见,我现在已经无法给她承诺什么了,再纠缠下去,这对我、对她都是一种伤害。
  现在我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家里很穷,这个我无法选择,但是我希望通过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我想多赚钱,以此来证明,我有能力给我的爱人带来幸福。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我都会一直等着小蓉。 

夫爱男人妻太惨!

民间有时候会说,某个女人长着寡妇相,命很苦。我想,认为寡妇就命苦的人,实际上是认同了一个传统观念:认为寡妇不会再嫁,只能含辛茹苦地拉扯着孩子过日子。每个时代都会有一些女人年纪轻轻地就守了寡,但是,现在,我认为上述观念早已经过时了:丈夫没了,妻子伤心过后,自己的日子还是要过的,还是很容易再嫁人的,今后的日子也不一定就苦。我这里要说的,倒是有一种女人,比寡妇的日子艰难得多,也复杂得多;复杂之处在于,这些有老公的女人,却不得不忍受寡妇那种没有情爱和性爱的生活,而且,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又很难进行新生活的选择,这就比寡妇更多了一层麻烦了。 我们先来看一位男同性恋者的妻子在我的博客中的留言吧。这位女网友的网名叫“碧叶”,留言是这样的:10多年了,我们早已没有夫妻生活了,就这样他还经常赶我走;前年,孩子上了大学,我和他分居了,这时,他才开始意识到我的好处了,让我回去;我害怕他还像以前那样对我,我没有回去;现在,我没法和孩子说我内心的悲伤,孩子不知内幕生我的气,说我不宽待他爸爸。我现在非常痛苦,不知怎么办好,请您帮帮我。一个同性恋的妻子! 这几句话虽然少,但是,我们还是看出了这个女人生活的大致轮廓:她也像大多数人到中年的女人那样,有家庭、有孩子;她的孩子也像很多母亲所希望的那样,上了大学了。熟悉她的人,从表面上看他们家和她,没什么大的欠缺,有夫有妻有孩子,没听说谁下岗了,孩子也挺争气,日子正常在过,有什么烦恼呢?可大家都看到了她的那句话:碧叶和她的丈夫已经十多年没有性生活了!十几年呢?碧叶没有说,我们就打算是十年吧。这段时间的女人,应该是从二十多岁到四十岁左右吧,这是女人最渴望性爱的年龄,真不知道这么漫长的日子,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女人不容易,碰上这样的男人皮丈夫,又有着传统婚姻观念的女人更是太不容易了! 不了解男同性恋者的人,可能看不透这个女人的悲剧有多深。有人会想了:她结了婚,有了孩子,证明她丈夫还是能完成性行为的,又有多少烦恼呢?为了能更多地理解碧叶女士的苦,我们要先说一下男同性恋者的普遍心理。 男同性恋者的性渴望也有很多种,一种是纯粹的男同性恋者,完全不能与女人完成性行为,这种男人往往会选择不结婚;也因此,他们的性倾向和性能力不会影响到别人,不管社会评价怎么样,他们对女人的伤害都极小,如果说有什么伤害的话,主要是对父母心灵的伤害。 但是,男同性恋者中却有大多数人是双性恋的,他们之间的差异,是偏男多一点,还是偏女多一点,或是男女都喜欢,没有明显地倾向性,看到喜欢的男人或是看到喜欢的女人都有激情。不管是这三种情况中的哪一种,都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这类男人最终基本都会结婚。也因此,一方面,他们和妻子在一起的时候,能完成性行为;另一方面,有太多的妻子没有和其他男人在一起的体验,因此没有比较,不知道什么样的性强度和性频率才是正常的,从而导致了妻子无法发现丈夫的性倾向的错误认识。对于其中能差不多同等程度地接受男人和女人的男人,或是偏爱女性多一些的男人,妻子基本上是感觉不到太多痛苦的;但是,其中的另一类男人,也就是说基本上是只认同男人的男人,只能在妻子的主动下,才能勉强与妻子完成性行为的男人,家里的麻烦就要大多了,碧叶碰到的正是这样一个男人。此类男人只能凑和着完成性行为,而平时的性幻想,基本上都是有关男色的;更麻烦的,是这类男人年龄越大,对男性的渴望就会越强烈,而对女性的淡漠也会越突出,终于,越来越淡,成了一个男人符号,一张男人皮,对妻子没有任何的性冲动,也就完全没有了男女性生活了。 再来说说女人普遍的错误认识。有的女人坚持认为:男人是不可能对女人没有感觉的,只有喜欢的类型不同的区别,没有喜欢和不喜欢的区别。我即使已经写了那么多有关我的同志生活的文章了,还是有太多固执的女人对我说,我之所以对女人没有兴趣,是因为我没有碰到过让我喜欢的女人。很多女人对我说过,我如果在什么时候碰到了一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我肯定会喜欢女人的。 我在宁波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宁波当地的纺织女工,我叫她唐大姐,她一直很关心我。我从宁波调到上海来14年了,在这中间,她就没有停止过给我介绍对象。我开始不想让她不高兴,她打电话来,我就敷衍两句;没想到她那么热情,前段时间,连着两天早上,她打电话来,说给我介绍一个宁波姑娘的事。我终于不耐烦了,我明确地告诉她:我对女人没有兴趣!我认识她就是从她给我介绍对象开始认识的,尽管我认识她已经有近二十年了,那么长的时间了,她从来也没有想过:我为什么对她介绍的所有姑娘都没有兴趣呢?听了我这句话,她愣住了,停了一下,说:“以前没听你说么?” 我是不是喜欢女人,对别人影响并不大,我这里要特别给打算结婚的女人说:你们可千万要记住了,我们国家的男人中,有几千万个男人是有同性恋倾向的!有的专家说2600万,有的专家说5000万,我没有看到过太权威的统计,但根据世界上公认的同性恋者的比例,男人中大约有5%的人是同性恋者,按着这个比例,我们国家就有几千万个这样的男人。有太多人坚决不肯承认这种现象的自然性,让同性恋者没有办法光明正大地都站出来,亮明自己的性倾向,这似乎维持了社会风气的“良好”,可结果呢?男同性恋者大都藏在民间,躲在婚姻中,而让太多的女人苦不堪言! 有的女网友,看我写了很多这方面的文章,担心地问我:我们怎么样才能识别同性恋者呢?一些无知和幼稚的影视剧,总是把有同性恋倾向的男人,表现地扭扭捏捏的、女里女气的,如果真这样倒好了,女人不找这类男人就行了;问题是,太多的男同性恋者,既有才华和魄力,又有男人普遍被看好的成熟稳重和阳刚大气,在公开场合,完全看不出他们和一般男人有什么不一样的;而有些矫揉造作的,或是女性化的男人,反而可能不是同性恋者。所以,外表没有可识别性。但是,细心的女人是可以从谈恋爱起,男方的表现中,感觉出来的。比如,有没有激情?有没有性渴望?眼光中、表情中、言语中、动作中,都是有可能看出来的。 但是,不能因此认为,所有表现出淡漠的男人都是同性恋者。因为,恋爱中也有这样一种情况:某男并不特别喜欢某女,也因此不会对某女特别热情和激情,而某女又痴爱着某男,于是某女不顾一切地,不在乎某男的冷;甚至某女会认为,某男开始有些冷淡,以后会改变的,比如,结婚了,有孩子了,自然就会对自己有热情的。一头热的婚姻很多,而其中女热男冷又是一大类。也因此,这种类型夫妻中的女人,并不怪罪对方的冷淡。正是因为两性关系中的这种复杂性,导致难以准确识别有同性恋倾向的男人。 还有一些女人,看到丈夫特别冷,完全不认为这可能是由男人不喜欢女人的现象引起的,也因此,就只有了另一种想法:认为丈夫有了外遇。由于传统观念和当今社会在同性恋问题上的保守认识,女人很难接受会有不喜欢女人而更喜欢男人的男人的事实。这种认识将会导致两个结果,一个结果是,谈恋爱的时候,女人不会去想:这个男人爱女人吗?而只会想,他是哪所大学毕业的?他的家庭是什么样的背景呢?他能买得起房子吗?他有多少存款呢?我们两个人有没有共同语言呢?第二个结果,就是结了婚以后,妻子感到了丈夫的冷淡,但却很自然地把这和婚外恋联系在了一起。等妻子明显感到与丈夫有了情感和性的障碍了,也有了孩子了,此时变得进退两难:守下去吧,这活寡的日子,如何度过呢?散了吧,一是会伤害到未成年的孩子,二是自己再重新开始恋爱结婚,会有一堆麻烦,比如,离了婚,带走孩子再婚难,不带走孩子,牵挂孩子也是难。 由于之前的一个错误认识,有些女人会将自己的人生之路走得越来越艰难,把享受生活、体验生活,变成了苦熬岁月、艰难度日。碧叶正是这样的,她终于熬到孩子读大学了。碧叶的老公虽是同性恋者,但他没想过要和一个男人过日子,他们两人还有一个孩子,在一起吃喝也几十年了,老公还想这样过下去,可碧叶怕了,还这样只说不干地过日子,碧叶再也无法忍受了。还好,碧叶熬了几十年,现在还没成枯叶,从她的来信,我们可以明显感到,碧叶现在还有情渴望和性渴望,如果她真成枯叶了,也就不会给我写信求助了,也就什么都不想了。她就像是一个不慎落水的人,在求救的时候,表明她还活着,她还非常渴望活下去;如果她已经无法呼救了,我们也就不会注意到她在挣扎了,她的生命之叶也就已经凋零或者离凋零不远了。 我要提醒女人们,结婚当然要考虑对方的相貌了,因为人漂亮,看了才舒服;当然也要考虑财富了,没钱,日子艰难,就应了那句老话了“贫贱夫妻百日哀”;此外,还要考虑对方的家庭背景,学历工作,俗是俗点,但很现实。可是,千万不要舍本逐末!女人在恋爱的时候,第一要考虑的,或是说最要考虑的,就是要找一个最爱你、最渴望你的男人。因为,结婚是和人结婚,不是和钱和才能结婚,女人婚后最真实地感觉到的,是性爱的无穷魅力;没有这个支撑点,就是穿得再漂亮,就是吃得再好,又让谁欣赏呢?又让谁动情呢?不管是丈夫是同性恋型的淡漠,还是由于不喜欢你而表现出的淡漠,都没有太多的意思,找一个真正爱你的男人,才是女人一生最大的幸福!

关于女人强暴男人引发的十大法律难题

■女性对男性实施性强暴算不算**罪?
■男性身体受损害谁来赔偿?
■被感染性病谁负责?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怀孕后孩子抚养权谁来承担?
■心理专家:女权主义高涨是直接心理动因
女性“**”男性;女老师“诱奸”男学生;妻子虐待丈夫;女上司性骚扰男下属;女性包养男性只为长期虐待……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自从“男女平等”的口号出来后,女人楚楚可人、唯唯诺诺的形象不再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古代男人有着“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地心茫然”的自嘲。现在的“野蛮女友”又意外地打碎了男人梦中情人的标准。
伴随着女性地位的扶摇直上,却有越来越多的男性遭到女性的性骚扰和侵犯,但是更多的却是法律对于保护男性的无奈和尴尬。
从逐渐增多的女性猥亵、性骚扰、性侵犯、“诱奸”甚至“轮奸”男性的个案来看,受害男性“诉求无门”,施害女性“逍遥法外”,我国亟需打破法律真空,填补其法律缺陷。
男性遭遇性侵犯十大法律问题
假若男性被女性“**”,法律上无法保障男性的性权利,一旦发生后,其可能衍生出的一些法律问题同样难以解决。经过搜集众多案例列出十大法律问题,触碰法律的“空白”地带。
带着诸多疑问,有记者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性法学专家吴宗宪教授。对于众多问题,吴教授表示有一部分法律可以进行解释处理,还有一部分的确处于法律真空地带。
一、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男性如何诉诸法律?
吴宗宪解答:《刑法》中的**罪指出的受害人是妇女,显然男性受到女性“性侵犯”后,不能以“**罪”惩罚女性,这是法律空白。刑法上无法惩罚实施“**”的女性,无法立案。
二、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怀孕后孩子抚养权谁来承担?
吴宗宪解答:“抚养权”应该和“女性性侵犯男性”分开谈。不管当初情形如何,男女双方都要尽到抚养义务。假若女性强迫男性发生性关系,应该多承担责任,同样应该追究其“强迫”的责任。
三、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造成男性身体损害,谁来负责?
吴宗宪解答:可以按“故意伤害罪”处理。
四、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造成女性身体损害,谁来负责?
吴宗宪解答:这属于其行为的自然结果,责任由女性自己来负。
五、 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被传染性病,责任谁负?
吴宗宪解答:属于行为的自然结果,由自己负责。
六、 未成年女性引诱男性发生性关系,造成男性犯“**罪”,女性是否承担责任?
吴宗宪解答:如果男性不追究其责任,一般不会认为女性是犯罪。由于女性是未成年少女,所以不构成犯罪。
七、 成年女性引诱未成年男性发生性关系,影响男性成长的心理和生理,女性是否犯罪?
吴宗宪解答:目前存在法律空白,女性不构成犯罪,难以追究责任。但是男性可以“人身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赔偿。在国际上,引入避害人、受害人和解赔偿制。
八、 女性性骚扰男性,法律如何界定?
吴宗宪解答:目前《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经修改,里面有条文禁止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但是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却没有明文规定。可以考虑将女性对男性的性骚扰提到立法日程。
九、 家庭中妻子违背了丈夫意愿,强行与丈夫发生性关系,是否可算“婚内**”?
吴宗宪解答:婚内**,属于“犯罪学”概念,不属于“法律”概念。如果丈夫“婚内**”妻子,在“犯罪学”上属于犯罪,但在法律上没有这个罪名,只是可作为法官“酌情量刑”的情节。反之,刑法无法约束妻子“婚内**”丈夫。
十、 男性遭女性施暴,防卫过程中误伤女性,是“防卫过当”还是“过失伤人”?女性何责?
吴宗宪解答:应属防卫过当。如果造成伤害严重,应该是过失伤人。男性可以追究女性的民事责任,也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另外,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他们认为,**罪的实行行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实行行为包括强制行为和奸淫行为,而狭义的实行行为仅限于奸淫行为。对于**罪而言,只有奸淫行为才是核心行为,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行行为,所以妇女仅强制而没有奸淫的行为不属于真正意义的实行行为,妇女不能成为**罪的实行犯。
法学专家:保护男性性权利的法律缺位
吴宗宪:法律面前 男女“平等保护”
提到男性性权利问题,在“性法学”方面颇有建树的吴教授一直反复地强调“平等保护”, 他告诉记者在以前的特殊年代,由于社会价值观不同,普遍存在“男尊女卑”,对女性保护是非常必要的。而近些年,女性地位普遍提高,侵犯男性现象逐渐增多。
“这是个极大的法律空白。在理想情况下,男女应同等保护。”吴教授说,“《刑法》中的**罪指出的受害人是妇女,但是社会发展到现在这种情况,应该给予‘男性性权利’关注。在犯罪中,应不分‘男女’规定。”
吴教授介绍到,中国社会对男性的法律保护,比国外晚了几十年。以前由于时代的不同,对女性采取了特殊保护。
现在随着女权主义的发展,女性地位上升,立法应该考虑“平等保护”,不应侧重某一个性别。最重要的是要修改与男性性权利有关的多种法律。
方强:女性施暴
具备“**”男性的行为要件
中国性学会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省性学会会长方强教授远在西安,娓娓道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介绍了性法学的最高准则:以法律保障、规范和调整人们的性行为。维护人们平等享有性行为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性关系。
同时,使这种权利、自由和关系有利于和服务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幸福,这应该是一切有关性法律的最根本指导思想和立法精神。
“女性性侵犯男性,我国法律不完善,存在缺位。”方教授说,“女性一直是弱势群体,随着女权主义的发展和女性弱势地位在具体个人间的转换,性侵犯案件的受害者就不再局限于女性,男性也可成为受害者。”
方教授介绍,在以前科学技术和医学不发达的情况下,男女性关系的发生必须是男性有意识的主动行为,但是,现代科学技术和医学的发达已使原来不可能发生的情形变得可能,例如通过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强迫男性使用致幻药物、男性功能药物(如伟哥之类),已足以使疲软的男性性器脱离其意志而“坚硬”,女子便可在违背男人意志的情况下实施自己所需要的性行为,从而具备侵犯男性的**行为所应有的构成要件。
同时利用职权和利益,例如利用揭发隐私、调换较差工作、经济制裁等进行胁迫而迫使男性违心地与之完成性行为。男性也可能成为遭受来自女性的性骚扰对象,男性遭受性侵害的案例逐渐增加。
我国刑法中**罪的客体是妇女选择性伴侣的权利。妇女享有选择性伴侣的权利,男性同样应当享有选择性伴侣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对男性性权利的保护方面存在明显甚至可以说是重大缺陷。根据现实的实际情况,建议应该对刑法进行一定的修改和补充,以保障男性与女性享有同样的性自由权利不受侵犯。”
专家分析心理动因
河南省性健康促进会何峰副会长:
女性对男性“性侵害”,原因有四种:病态的需要(如性亢奋);女性自身贪图淫乐 ;基于某种原因报复男性;女性帮助男性报复男性。
男性解放沙龙的创办人方刚:
在男权为主的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暴力无疑是占主流的,在谈男性受暴时,千万不要忽视了这个主流。如果我们认同暴力是一种权力关系,就会认同,它在理论上可能存在于任何权力不平等的情景中。在局部,在个体间,女性的权力也有可能大于男性,那么女性对男性实施“性侵害”也就可能存在。
中国性学会会长徐天民:
在男权为主的社会中,女性更渴望平等,少数女性自我保护的心理过重,急于摆脱“男权”的控制,抛弃传统意义上女性须“守身如玉”的观念,道德天平倾斜。有的女性甚至会走向极端,会强行和男性发生性行为。
性心理学家储兆瑞:
女性对男性实施“性侵害”给男性所造成的心灵上的创伤,会给其以后的生活留下阴影,男性会觉得屈辱,会有逆反报复的想法。有的甚至会对以后的性生活产生恐惧,如果在女性对男性实施“性侵害”的过程中,男性出现性器官的挫伤,男性的心理负担则会更大。
专家呼吁,男性受到“性侵害”,男性要像女性维护自己的权利一样,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帮助。男性性侵害是个现实问题,社会与法律都不该忽视。如何保护男性性权益,以及如何加强对因受到“性侵害”产生性心理疾病的男性进行治疗,将会是未来被关注及进一步研究的大课题。女性五大性侵犯手段很多人认为,由于男女生理上的差异,女性不大可能“**”男性。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药物的开发研究,女性利用一些手段已经可以使男性性器官脱离男性的主观意志而勃起,女性也可借此在违背男性意愿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性侵犯”。抛开药物方面不提,女性同样也存在对男性“性侵犯”的可能,比如利用职权的威逼利诱或者以身体色诱都可以发生“诱奸”。
手段一:致幻药物 服用致幻药物可使人产生一种恍恍惚惚的幻觉。女性借用致幻药物可以使男性轻易被自己掌握,拥有实施“性侵犯”的可能。
手段二:男性功能药物 利用壮阳药物,女性也可以达到“性侵犯”的目的。
手段三:酒精刺激 对于某些男性,饮酒也会达到和男性功能药物同样的成效。故,有的女性会采用让男性喝酒,以达到与之进行性行为的目的。
手段四:色诱 女性为了“性侵犯”男性,往往利用这种手段,利用自己身体和其接触,用手抚摸而使男性兴奋等方式激起男性的性欲,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手段五:利用职权关系威逼利诱 有的女性利用手中的职权,胁迫男性与其发生性关系。比如,女上司以辞退工作、升迁等为由性骚扰男下属;女教师以辅导功课、允诺录取等方式“性侵犯”男学生;女医生以看病为由猥亵男病人等等。
“八大事件”回放事件一:
湖南一13岁男孩被其婶婶逼迫发生性关系达半年之久,身心受到严重影响。一天,正在玩耍的13岁少年吴某被其35岁的婶婶宋某叫住,宋某让吴某帮她看家,吴某同意。
当晚,在宋某的逼迫和利诱下,吴某被迫和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宋某更是得寸进尺,以威胁等手段对吴某频频“性侵犯”。男孩的性格开始变得抑郁、暴躁,并对周围的人有恐惧心理。后来,吴某想逃离这种关系,但是宋某以将性关系“公之于众”吓唬吴某。受到伤害的吴某没有办法,最后,走上了辍学的道路。
事件二:
近日,一哈尔滨男学生以其女教师“**”自己报案,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以无法立案为由予以拒绝。哈尔滨市某中学的张某身高1.8米,是校内的体育特长生。由于自身相貌英俊和体格健美,张某俨然是学校的“明星”,但是这颗“校园明星”竟被一名年轻女教师“诱奸”,并很快沦为她的“性奴”,身心备受摧残。
2004年6月13日中午,刚走出教室的张某被一个黎姓的女教师叫住,并被带到黎某上课的教室,在黎某的引诱下,张某被迫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黎某还威胁张某不要说出去。此后,黎某更加猖狂,长期“性控制”张某。致使张某学习成绩严重下滑,并且身心俱损。张某家人咨询律师,律师称没有相关法律制裁黎某对张某的“性侵犯”。
事件三:
日前,在云南昆明发生了一件“稀罕事”。男青年王某屡屡遭到丈母娘的“性侵犯”,最后忍无可忍,向有关执法部门求助,却遭遇到了无法可依的尴尬,王某下决心控告丈母娘“**”自己时,不但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被弄得“里外不是人”。
事件四:
前不久,江苏苏北连云港某建工学院,一男生半夜起床上厕所,被四名女性**,阴茎软组织挫伤。事后此男在医院治疗时对他的同学说,这四个女性可能不是同校的同学,很有可能是校外的“混混”。他的阴茎及其他部位的软组织挫伤是四个女性对他施暴的过程中硬拉、硬压所致。
事件五:
一位章姓男子称自己身心已处在崩溃的边缘,他语气低沉犹豫,讲述自己是在中关村一家IT公司工作,由于是部门经理,平时压力大,同时应酬也多。
而家中的妻子并不理解丈夫,认为自己受到了冷落,经常是同他大吵大闹,上床睡觉时妻子想与丈夫尽夫妻之道,而他只想入睡,妻子不允,妻子将他两手反绑,强行为之。他自觉受到很大屈辱,为此他想离婚。
事件六:
北京市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是一家以妇女心理咨询热线服务为主的机构,工作人员谈到女性对男性进行虐待的问题,印象深刻的是有位男子,经常拨打热线,讲其被一位年长女人包养,女人对其辱骂,殴打,甚至性虐待的情景。
事件七:
某机关内的申风(化名)拥有着名牌大学的学历,自是雄心勃勃,从踏进单位第一天起,上司柳霞(化名)就对他表达了格外关照。她还说如果听她的她会提他当科长。
他起初有过犹豫,但是在前途面前妥协了。在一个办公室的角落里她不顾申风的抗拒,软硬兼施“强暴”了他。后柳霞希望他随叫随到,在卧室里,上司强行绑了他,开始用皮鞭抽打,并用滚烫的蜡油滴在其私处。他痛得失去了知觉,男性本能的自尊驱使他挣脱桎梏。
他在一封信件的结尾处这样写道:“我想告她,可是不知道怎样说给别人听。我想死,又不甘心。几天前心爱的女朋友也走了,我想我现在是对女人充满恐惧,可是谁又能告诉我该怎么办?”
事件八:
2005年8月29日有消息称,台湾26岁、80公斤“胖妞”陈嘉珣,因涉嫌“性侵犯”未满14岁仅40多公斤的少男,一审以猥亵罪判刑7个月。但高院认定新竹地方法院新修正的**定义已包含女对男的状况,因此改以对未满14岁男子**罪,重判她徒刑三年。
国外链接
案例
2005年4月28日的英国卫报报道,挪威首次出现女人**男人的案例。
卑尔根地区法院一名23岁的妇女因为**一名男子罪名成立被判入狱9个月。并向这名男受害人支付4万克朗(3340英镑)赔偿金。
2004年1月,31岁的男受害人和女**犯以及他的男朋友合租一处住宅。有天晚上,这名男受害人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后来他从睡梦中惊醒发现自己的女室友正在对他进行**。一开始,这名女子矢口否认这一说法,后来虽然承认自己实施了**行为,但她一口咬定那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名女子的行为给该受害人带来了巨大心理伤害,导致他出现失眠状况,对性行为失去了兴趣,更为严重的是,这件事让他失去了对人基本的信任。
2004年4月3日,南非东北部姆普马兰加省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案:一名年仅22岁的小伙子在赴女友玫瑰之约的路上,竟然被4名开着豪华宝马房车的美女绑架,在郊区一个荒无人烟的墓地遭到惨无人道的“轮奸”。疯狂的发泄之后,这4个号称“红粉帮”的女淫魔竟然不知廉耻地对这名受害男子说:“欢迎来到艾滋世界!”
澳洲昆士兰省一名女子被控以**罪,成为澳洲司法史上首宗女性**男性的案例。检察官韦斯顿表示,24岁的受害人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与20岁的被告德维丝发生性行为。案件发生在1998年8月,当时受害人在昆士兰省东南部一幢房子参加派对至通宵达旦,其间他被德维丝与另外两名男子用枪指吓,遭脱光衣服和绑在走廊的栏杆上,跟着德维丝便将他“污辱”。三人同样被控以**罪,如果罪名成立的话,最高刑罚可被判终身监禁。
立法
据方强教授介绍,世界上已有很多国家保护男性性权利。
美国部分州
法律认为“**”是侵犯人身的犯罪。在男性鸡奸男性,男性强迫男性口淫,女性强迫男性**等情况下,男性都可以成为**犯罪的受害人。
俄罗斯
刑法典中规定:“**罪的被害人不仅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
网友热评
网友“情灵”:对于女性“性侵犯”男性致男性受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该以故意伤害罪论处,虽然也符合**罪的构成,但因为我国法律在对女性对男性实施“性强暴”如何定罪量刑未做规定,根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只能判故意伤害罪。
网友“高宏伟”:女上司威逼、利诱**男下属也屡见报端。男性是否有性的保护权利,1997年之刑法为何没有制订男性的性保护,从1996年考律师资格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
网友“xiezhengmin”: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只是针对男性**女性的犯罪,女性“强暴”男性尚未规定为犯罪,故不应构成犯罪,该施暴女子不构成犯罪,但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和接受治安处罚。
网友“桃桃”:说实话也许因为我是女人,我不能理解男人怎么会被女人**?这怎么可能呢?男女的生理条件决定了**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我觉得应该如此。
网友“殳俏”:一个女孩给我写信哭诉,她的男朋友和她恋爱进展得很好,但是最近却被家里拉回去结婚了。原因是,男孩子家里隔壁的姐姐一直暗恋他很久,但是知道他有感情很好的女友,所以只好在他回家的时候利用某个机会把他灌醉,绑在椅子上,强行发生了关系,而整件事那个男的一点没有知觉。现在这个女的怀孕九个月了,去向男方家里坦白,于是男方家长就要把儿子拉回去结婚。因为他们认为,无论这个邻居女人做得有多离谱,她都是他孩子的母亲。听上去是不是很离奇?我不知道中国是不是有关于女性强暴男性的法律规定。
网友“贝小戎”:据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说,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女人不能作为**案的主体,最多只能做**案的帮凶……

你是我女朋友,我不允许你(这才是男人说的话)

我不允许妳用凉水洗漱,因为女性本属阴性,凉水会增加阴气,所以必须用温水!
我不允许妳不吃饭,人是铁饭是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不想妳死我前头!
我不允许妳熬夜,理由和第二条一样,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不想妳死我前头!
我不允许妳哭,因为有我在妳还哭的话,就证明我没用,那还要我干什么?!
我不允许妳干体力活,有我在妳凭什么那么累,乖乖的给我擦汗,倒水喝!
我不允许妳比我睡的晚,我是属猫头鹰的,但我可不想第二天有一个‘熊猫眼’的GF!
我不允许妳起的比我早,别废话,让妳睡妳就睡,睡饱了好起来吃我做的早餐!
我不允许妳单独一个人走夜路,因为有我在我永远不会让妳一个人走!
我不允许妳吃醋,开玩笑,我那么专一,我如果在妳面前多看别的女生一眼,我把自己剁了!
我不允许妳喝酒,不是不让妳喝,少喝可以,喝多了伤身体!
我不允许妳说脏话,没为什么,只是个人意见,会影响妳的形象的,妳自己看着办吧!
我不允许妳削苹果,我怕血,所以我不会让妳的血有流出来的可能!
我不允许妳把手弄伤,一个女生最漂亮的除了脸蛋就是手了,妳要爱护啊!
我不允许妳不信任我,我对妳承诺的话,说过的话,答应妳的一切我都会做到!
我不允许妳不理我,妳在我心中是那么重要,没有妳我会很不自在,不要折磨我好吗?
我不允许妳和我斗嘴,我让着妳妳才能赢,到现在和女生打嘴架除了我让着的,要不没有能赢我的!
我不允许妳孤单,我的爱和思念会时刻陪在妳左右,有它们陪妳,妳不会感到孤单!
我不允许妳下雨不打伞,虽然女人是水做的,但淋湿了会感冒,我会心疼!
我不允许妳生气,有我在妳会很开心的,哪怕是天塌了,我也要先把妳逗笑!
我不允许妳不听话,妳如果问我为什么强行抱妳去医院的话,我只回答一句话:"因为妳是我的!"
我不允许妳吓我,我很胆小,不要用任何事吓我,我会很害怕!
我不允许妳"逃离"我身边,我跑50米的最好成绩是6.6秒,非变态的女生应该跑不过我……妳不是吧!
我不允许妳打我,不要打了,妳的手会很痛的,我很抗打哦!
我不允许妳大声的跟我喊,省省吧,嗓子不痛吗?喊坏了我还心疼呢!
我不允许妳独自过马路,现在的司机很猛的,我要牵着妳的手,把妳平安的送到对面!
我不允许妳懦弱,妳要非常强悍,我这么不听话,妳要管得住我哦!
我不允许妳斤斤计较,做女人要看的开,心胸广阔才能快乐,听话哦!
我不允许妳是最快乐的,因为拥有妳,我已经是世上最快乐的了,所以妳只能排第二了!
我不允许妳不说话,宝贝,我们也需要交流,就算是我单方面的赔礼道歉妳也应该给点面子说声:“原谅你吧!”
我不允许妳要风度不要温度,多穿点吧,天冷会感冒的,不管妳穿的怎么样,妳在我眼里都是最美的!
我不允许妳减肥,我的爱跟妳的体重没关系,妳要坚信无论妳变成什么样,我都爱妳!
我不允许妳迷惘,小傻瓜不许怀疑我是否爱妳!
我不允许妳去远的地方不告诉我,那样我一定会疯的!
我不允许妳!

在韩国,汉字为何始终是敏感话题?

“每当用古诗、成语或典故介绍名胜古迹时,日本游客一般都会听得津津有味,而韩国人却似乎无动于衷。”一位经常给韩日游客做导游服务的中国人士深有感触地说。    一百年前,韩国的官方文字还仅限于汉字,但如今,在韩国年轻一代的眼中,汉字已显得那么陌生。韩国古代很多书籍大多是用汉字撰写,年轻一代却视其为外文,难以理解。韩国有识之士因此忧心忡忡,"韩国年轻人如果不懂汉字,那韩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必定将日渐流失。"    正是出于此担忧,日前,首尔南部一地区教育部门宣布将在小学重新引入强制学习汉字计划。此消息一出,再次引发韩国社会对"汉字教育"的争论。       韩国再掀“汉字教育”之争    韩语学会最先站出来反对。9月18日上午,该学会发表声明称,"此举是韩国的一大倒退。"韩语学会的声明得到了相当一部分韩国人,尤其是年轻人的认同。他们认为,韩国人应该重视自己的语言,能不用汉字尽量不用汉字,"如果有时间学习汉字,还不如花时间来学习英文。"     在北京大学就读的韩国留学生李庾珍说韩国人对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感到很骄傲,国家还特地设立了“韩语节”加以纪念。     正因为民间酝酿的这样一种情绪,2004年7月,韩国政府部门曾向国会提交决议草案,要求推行韩国法律文书的韩语化,去除法律条文里的汉字。韩国的一些议员甚至认为,这是弘扬民族自主精神的表现。然而,这一法案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互不相让,最终该决议草案不了了之。       “汉字”始终是韩国敏感话题     韩国国内围绕汉字的争议背后,始终是民族主义情绪的躁动。    在古代韩国,汉字是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的分界线。能写一笔好的汉字书法,能用汉字写诗作赋,是上层社会的身份标识。而下层社会的庶民则与汉字无缘,其所使用的语言也没有相对应的文字。    公元1443年,朝鲜世宗大王下令创造专为庶民使用的表音文字(现在的韩文),此称为"训民正音"。但是,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上层统治阶层还是使用汉字,而庶民使用表音文字,用表音文字写的文章被称为"谚文"。    清朝末年,韩国人开始摒弃汉字,从前的"谚文"开始占居主导地位。之后,韩国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殖民当局确定了"日汉文字幷用"的政策,幷把表音文字学者视为反日分子加以迫害。就此,表音文字打上了反日、爱国的民族主义标识。     1948年,摆脱殖民地地位的韩国颁布了《表音文字专用法》,规定公文全部使用表音字。但出于历史的缘故,暂且允许兼用汉字。到了1970年,事情发展到了极端,当时的朴正熙政府一度下令废除汉字,学校教育中只教授韩语。这直接导致了韩国有整整一代人完全不懂汉字。    韩国淑明女子大学中文系教授咸恩仙说:上世纪60至70年代,韩国对汉字教育的争论十分激烈。认为应该多爱护自己国家语言的韩国人很多,且态度强烈。而支持汉字教育的人认为,汉字已经成为了韩语中的一部分,应该尊重。到了80年代以后,汉字教育才开始逐渐恢复。    韩国离不开中国“汉字”     汉字在韩国的命运可谓一波三折,数度浮沉。那汉字在韩国语言和文化当中,到底有着怎样的作用?韩国终究能够离开汉字吗?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是韩国人面对的尴尬。韩文是表音文字,没有像汉语一样有四个声调的变化,当遇到同音字时,就只能通过上下文语境来猜测词的含义了。即使这样,在很多情况下,韩语还是不能准确表达出含义,这就需要借助汉字来理解。幷且韩语当中多数词汇来源于汉字,很多成语、典故,也只有通过汉字才能完全理解。因此,韩国的多数法律条文中夹杂有大量的汉字。     自然,如果不懂得汉字,不仅无法阅读古典文学,查阅古代朝鲜的书目,还不能理解现代法律文书。这对于一个现代韩国人来说,是不可想像的。  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在韩国民间废除汉字呼声日高之时,韩国政府2005年2月宣布,在所有公务文件和交通标志等领域,全面恢复使用已经消失多年的中国汉字和汉字标记,以适应世界化的时代潮流。   有评论认为,中华文明是韩国的母体文明,韩国废除汉字的行为,将使他们逐渐失去母体文明的灵魂,脱离了汉字的韩文,就犹如没有灵魂的文化"木乃伊"。因此,韩国政府全面恢复使用汉字是必然的、明智的历史选择。

女大学生为什么不能嫁有钱人?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标题党大行其道,凡是冠以“女大学生”字样的新闻,总是容易吸引眼球。且说女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学得好不如嫁得好”、“嫁个有钱 人,少奋斗十年”的择偶心理,媒体虑及公众形象,还不敢明目张胆地表示鄙视,网络暴民倒是口无遮拦地表示了自己的愤恨,无非就是“爱慕虚荣”、“嫌贫爱富 ”之类,更有恶毒的人声称这样的女人得不到幸福。


近日,网络上关于“农家女宁做三奶不嫁穷人”的争论,再次引起众人的口诛笔伐。不能否认,女大学生择偶标准的物质化日渐成为一种社会现象,然一个现象之所以能称之为社会现象,显然不是哪一个人或者群体决定的。如果将这一现象完全归 咎为当代女大学生的世俗化、功利化,明显高估了女性在男权社会的影响力。现在的人都不是傻子,受过现代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难道不知道男人靠不住?    
然而,残酷的现实让她们没有选择。现在的就业形势一年比一年严峻,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也越来越严重,社会提供给女性的广阔天地日益狭小,试问她们如何大 有作为?人类历史上很长一段时间,女人是作为生育工具,如今,女人是作为消费工具,从实用主义到消费主义,女人始终是工具。作为工具,就无法摆脱附属地 位。受传统社会性别文化压迫已久的女人,逆来顺受的心理基因已经根深蒂固,在外界环境的巨大压力下,怎能不逃到男人宽阔的臂弯中去?    我很奇怪那些好为人师的说教者,你们到底出于什么心理鄙视女大学生想嫁有钱人的想法。中国现在也算是磕磕巴巴步入市场经济了,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自由竞 争、优胜劣汰,在这样的社会,一个勤劳、上进、智慧的人必然会有所获。事实证明,那些有着强大责任心与自信心的人,事业上往往都很成功。所以,从某些方面 来说,财富的确成为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请问,勤劳、上进、智慧、责任心、自信,难道不是优良素质吗?不找具备这些优良素质的人做老公,找谁呢?难 道真的要嫁给乞丐才算称得上高风亮节,才是将爱情隔绝于铜臭之外?似乎有钱人都是不学无术的暴发户,似乎有钱人就是花花公子,似乎你嫁给了有钱人就没有幸 福可言了。问题是,人家说想嫁个有钱人,中心词还是人啊?又不代表就是要嫁给钱!所以我很惊诧,那些不分青红皂白就加以指责的人,究竟是缘于现如今中国富 人为富不仁的形象太深入人心,还是归因于国人有历史传统的仇富心理?   
爱情是神圣的,不容沾染一丝铜臭气息。但人是世俗的,人总要吃饭 喝水穿衣吧,总要生存吧?身为一个俗人,想要获得超凡脱俗的爱情不经过一番修炼恐怕不行。相信很多凡夫俗子是受不了修炼的,所以爱情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一 种状态。状态是什么?就是只会存在于某一时间段,而吃饭喝水穿衣是什么?是常态,是只要你想活下去就不得不去考虑的事情。恩格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 道德的。”但如果两个人纯粹因为爱情而步入婚姻,离婚的可能性才高呢!激情是暂时的,生活是永久的,生活中的矛盾也是不可避免的,经济矛盾尤其突出,常言 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呀!   
其实,多元社会就是允许人们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任何人都可以做任何他想做的事,前提是他必须能够承担后 果。如果那些女大学生们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这一选择的,我们没有必要去指责她们。如果不幸福,那也是她们的选择,种瓜得瓜。何况,幸福本来就是“如人饮 水,冷暖自知”。你又怎么能妄下结论认定别人得不到幸福?

2008年9月24日星期三

田文华光环骤暗 三鹿进入“后田文华”时代

 三鹿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因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被河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这位曾获得2005年“中国乳业最受尊重企业家”的女经理人瞬间丢掉了曾经的光环。
  从河北省委获悉,经过公安机关连续多日对三鹿集团婴幼儿奶粉污染事件的深入调查,根据《刑法》第144、150条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三鹿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刑事拘留。
  中共石家庄市新华区委已任命赵路新担任三鹿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一职。在16日晚结束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议上,按照董事会章程及程序,选举张振岭担任董事长并聘其为总经理。
  根据对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安全事故调查的进展情况,河北省委研究决定,免去冀纯堂同志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并由石家庄市委提请市人大按照法定程序免去冀纯堂市长职务。
  鉴于对奶源质量监督不力,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毅,石家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李志国16日也被上级主管机关免去了党内外职务。
  近日,全国各地出现千余婴儿患肾结石病例,确认是食用三鹿问题奶粉所致。质检总局紧急在全国开展了婴幼儿配方奶粉三聚氰胺专项检查并公布阶段性检查结果,发现全国22家企业69批次产品检出三聚氰胺。
  卫生部部长陈竺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截至17日8时,各地共报告临床诊断患儿6244名。其中,4917名症状轻微,正在进行院外随访治疗或已经治愈。现仍留院观察治疗患儿1327名。所有临床诊断病历中,有158人发生过急性肾功能衰竭,占总病例数的2.5%,目前已有94人病情平稳或已治愈出院。此外,回顾性的调查发现有3例死亡病例,其中甘肃2名,浙江1名。
  媒体披露,三鹿集团的一份材料显示:3月中旬,他们就接到消费者投诉,说孩子尿液有结晶现象;6月中旬后,病例增多,并且有住院的。他们经查证在8月1日得出了结论:是不法分子向原奶中掺入了三聚氰胺所致。
  9月11日晚卫生部指出和公布这一问题后,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承认:“我们在这次事件发生之前,已在内部检测出了相关的问题,也就检测结果跟有关部门进行过汇报。”而石家庄市在8月初也就此事召开过紧急会议,要求立即收回全部可疑产品。
  田文华1942年生于河北,1966年8月毕业于张家口农业专科学校。1968年开始从事奶业工作至今,历任石家庄市牛奶厂副厂长、石家诗乳业公司党总支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石家庄三鹿集团服从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在田文华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三鹿集团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发展成为集奶牛饲养、乳品加工、科研开发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2005年实现利润4.2亿元,与田文华任职前的1986年相比增长378倍。2005年12月,集团与新西兰恒天然集团签署了合资协议,2006年6月15日,合资公司正式运营。企业连续5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
  2005年,由中国乳品工业信息中心和黑龙江乳品工业技术开发中心主办的《乳品与人类》杂志公布了10名“中国乳业最受尊重企业家”获奖企业家名单,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田文华名列榜首。田文华董事长获奖后说:“经营企业,犹如经营人生。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必须以经营人生的严肃态度来经营企业,时刻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

大连市儿童医院收治“问题奶粉所致结石宝宝”17例

截至昨日,大连市儿童医院筛查收治“问题奶粉所致结石宝宝”17例,经治疗已经出院13例,目前还有4名患儿正在治疗中。昨日,市卫生局又增加沙河口区妇幼保健院为对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的婴幼儿筛查和诊疗的医疗机构。 同时,大连市卫生局公布了24小时医疗咨询服务热线:83770001。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奶粉患泌尿系统结石的婴幼儿的家长,如在筛查和治疗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热线电话进行咨询。(苏桂秋)

成都某区政府将发布商圈"美女养眼指数"

 华西都市报9月16日报道天下美女在成都,成都美女在春熙路。春熙路美女云集,给很多外地游客留下深刻印象。有网友这样总结:“到了北京嫌官小,到了广州嫌钱少,到了成都后悔结婚太早。”说的就是成都美女遍地都是。春熙路的美女到底有多美?美女给当地经济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不久,一份由锦江区政府组织、专业调查公司调查的春熙路“美女养眼指数”将首次发布。
  商圈人气如何科学数据告诉你
  春熙商家服务态度好不?诚信度够不?美女养眼不?由锦江区政府和成都市商务局共同发起的“时尚锦江”活动将在本月19日给你答案。成都春熙路号称百年金街,由原本的一条窄街小巷逐渐发展成了今日的商圈。每到节假日,这里必定是成都人口密度最高的地方之一。尽管如此,这条百年商业街道究竟是否兴旺,是否繁华并不能以表面现象而贸然断定。
  “虽然我们也经常对春熙商圈的业态、发展状况做些调查,并邀请专家座谈,为其发展出谋划策。但是这些往往都停留在表面,没有完善的数据支撑。”昨日,在“时尚锦江”新闻发布会上,锦江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能为商圈提档升级提供有力支撑,他们将邀请专业机构对商业街进行打分——这可是全国首创。
   报告最后结果将于19日公布
  “这份报告最后结果要到19日才能公布于众,我们自己都还没有看到。”对于报告结果,为了保证其科学性,直到发布日前一律不对外公开,连锦江区政府都不例外。据了解,此次调查耗时半年,公司特地选派了精英团队来蓉驻站调研。内容不仅包括公共设施评估、品牌知名度评价,还包括商业结构是否合理,价值大小以及成熟程度等。此外,调查还将公布“春熙人气指数”、“美女养眼指数”等别具一格的调查项目内容。

珠海艳照门曝光啦,全集珠海艳照门,报道珠海艳照门,最新的珠海艳照门曝光事件!


全家人都快崩溃了,她(女儿)都闹过几次要自杀。———小静父亲
  “即使坐几年监,也不会放过她。”———发图者
  “无论是什么原因也不能把人家的照片四处传播,这不仅太缺德了,也很变态”。———南水村村民
  珠海惊现“艳照门”。近日,一外地男子因和家住珠海的女友分手,纠缠未果后自编自导一场艳照秀,起初拿着女友的性爱照片到她家附近到处张贴,此后又通过QQ相册和博客大肆对外公布照片以及家庭信息。目前,女方家属已经报警,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珠海艳照门网上发布性爱图
  今年9月中上旬期间,不少网友突然发现,有人在多个QQ号码的空间内张贴了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在房间内的多张性爱图片。张贴图片的人还以写日志的方式透露女子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及家属信息,并声称“××,你听好了,除非你哪天跪在我面前求我,否则,我不会放过你。”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进入其中一个QQ空间发现,其相册均只有一个,封面照片有些类似登记照,相片人物为一名头发齐肩、长相端庄的女子。打开相册后,里面的图片则让人瞠目结舌,40多张图片全部都是封面照片上的女子与一名男子在房间内、各种姿势的性爱图片,其火爆程度堪比香港的“艳照门”。
  在该QQ空间内,张贴图片的人公布另外4个QQ号码,并声称其它的QQ号码相册内均贴有这些照片。除此之外,记者还发现张贴图片的人还专门通过在某门户网站申请的博客大肆对外公布。在标题为《××(对性工作者的一种称谓)说明》的日志中将该女子的详细个人信息和工作履历以及家庭信息公布出来,并表示照片上的女子为其今年已满26岁的前女友。
  珠海艳照门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记者昨日调查了解到,照片中的女孩叫小静(化名),是珠海港南水镇人。裸照事件发生后,该女子回过家好几次,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最近一次是上个周末。据当地警方表示,早在今年6月,警方接到报案,将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准备依法处理,但因为当事人主动要求和解,嫌疑人也表示不再张贴照片,两人还曾签订过和解协议。
  昨日,记者找到其家属,其父亲称,“全家人都快崩溃了,她(女儿)都闹过几次要自杀。”据了解,目前警方已再次对此事展开调查。记者昨日再次查看QQ以及博客,发现博客已经被封,但QQ仍可看到这些不雅照片。
  珠海艳照门发图者
  珠海艳照门声称被欺骗感情
  贴图者在日志中声称,双方是在前两年相识的,该女子在与自己同居时还与另外的多名男子保持着两性关系,而在被自己揭穿后,对方不以为然,随后两人分手,自己也被对方骗得身无分文,加上一直无法找到工作,因此觉得都是被其所害,所以将这些照片贴出来,“即使坐几年监,也不会放过她。”
  贴图者表示,自己手头上还有其它图片。记者根据其透露的女子履历,与拱北某酒家取得联系。据工作人员证实,图片中的女子曾在此工作过,但时间是2000年到2002年,“她为人不错,私生活则不太了解,听说有男朋友,不过从没见过。”
  珠海艳照门调查
  “这是赤裸裸的挑衅!”
  “艳照门”事件在小静(化名)的家乡南水镇南水村同样闹得满城风雨。“整个南水镇几乎没人不知道这事”,南水村一名村干部气愤地指责散播小静裸照的人不光给小静一家带来了残酷的伤害,还损害了整个村子的形象,令一些村民感到脸上无光。
  多名村民向本报记者证实,早在今年6月,一名男子就曾在村里包括小静的家门口四处张贴裸照传单,上面还夹杂着大量低俗下流的语言,一连数天,往往村民们刚撕下来,隔几天又出现新的传单,令他们防不胜防。
  看过传单的村民和村干部表示,每次传单的内容和图片都不尽相同,起初用语还比较含蓄,后来越发露骨,字里行间充斥着诸如“妓女”、“淫荡”等带有明显侮辱色彩的词汇,令村民们既脸红又愤怒。
  对南水村的村民来说,这场延续数月的裸照风波在上周似乎进入了一个高潮。多名村干部表示,就在上周四,散布裸照的人还公然向村委会邮寄了一封侮辱小静的信,里面夹杂了四五张裸照,除了谩骂小静,上面还附带了一个网址,他们当时才知道小静的照片已经散播到了网上。一名村干部出于气愤,一把将信件和照片撕了个粉碎,“你说他给村委会寄信出于什么目的?这是赤裸裸的挑衅!向我们整个村子挑衅”。
  至于传单上和网上流传的裸照究竟是不是小静本人,看过这些照片的村民们和村干部们均予以了证实。“没错,就是小静”,村干部们异常肯定地说,他们从小看着小静长大,绝对不会看走眼。
  不过,艳照上的男子究竟是不是小静的男友,村民们则纷纷摇头,表示“不敢确定”。村民们说,从小到大,小静从未带过男朋友回过老家,对于她是否有男朋友,男朋友长什么样子,他们都不清楚。村民们还表示,在村子里张贴裸照的男子因为总是在深夜、凌晨出没,究竟长什么样子,他们也不清楚。
  珠海艳照门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南水镇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早在今年六月,警方就接到了报案,当时照片的传播范围仅限于南水村,案件性质还不算太严重,警方最终在当事人小静的协助下,在香洲将张贴照片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准备依法处理,但因为小静主动要求和解,表示不再追究责任,犯罪嫌疑人也表示不再张贴照片,两人还签订了和解协议,事情因此暂告一段落,没想到后来事情进一步扩大了,男子反而将照片上传到了网络。
  警方表示,不论犯罪嫌疑人出于何种原因利用网络或传单传播小静的私密照片,均属于违法行为,类似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小静后来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由于个人举证较为困难,警方近日也正式介入了调查,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当中,暂不方便透露相关细节。
  警方还向记者证实,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他们近期曾多次要求涉嫌传播照片的男子到派出所协助调查,但对方一直没有露面。
  珠海艳照门声音
  珠海艳照门家属:现在几乎不敢出门了
  裸照事件给小静一家带来了永远无法抹平的创伤。“我们现在几乎都不敢出门了”,小静的父亲曾某用“近乎崩溃”形容全家的状态。他说,今年六月,小静的事就在村子里闹得沸沸扬扬,直到现在,他们全家一直备受煎熬,精神压力很大,以致他老伴连门都不敢出,小静也几次闹着要自杀,原本好好的一家现在全乱了。
  曾某向记者证实,散播裸照的的确是小静的前男友,是一个叫李金的河南人,现在28岁,今年年初才跟女儿认识,但两人仅仅交往了三月,后来小静发现对方已经有老婆,于是分手,没想到对方一直死缠着不放,还四处散播女儿的照片。
  “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这么狠心?”曾某一脸痛苦地说,起初,他不明白男子为什么要这么做,问小静是不是向对方拿过钱,小静说自己有工作,平时除了两人一起吃顿饭或消夜,从没有向对方伸手要过一分钱。“我这个孩子很乖的,她既然这么说,我相信是这样了”。
  但发现女儿的照片被四处张贴后,曾某立即就报了警,今年六月还在村子里独自守了一晚,将张贴照片的人逮了个正着,但因为自己年纪大了,最终被对方挣开逃脱了。“我只想抓住他把他送进派出所,不能再让他伤害女儿,伤害我们全家了”。
  出于保护女儿,小静的父亲没有向记者透露小静目前的工作单位以及联系电话。他说,为了给女儿讨回公道,他们已经委托律师向金湾法院起诉了小静的前男友。
  珠海艳照门村民:小静很少让父母操心
  在村民眼中,小静为人内向文静,是一个很懂事的女孩,但也很少与村民交流。“每次回老家,她都很少跟村民接触”,熟悉小静的村干部说,从小到大,从未看到小静带过不三不四的朋友回过老家,裸照事件之前,也没有听到任何有关小静的负面传闻,刚开始村民们都不敢相信照片上的人是小静,后来确认是她后很多人都吃了一惊。
  小静的伯母和堂哥也证实,小静性格乖巧,为人和善,很听话,几乎很少让父母操心。
  村干部们说,裸照事件发生后,小静还回过村里好几次,但每次都是来去匆匆,从未公开露面,最近一次是上个周末,回到家里第二天就走了,本来小静平时就很内向,少说话,村民们现在为了照顾小静的情绪,更加不敢搭话,所以现在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村民们愤慨地说:“无论是什么原因也不能把人家的照片四处传播,这不仅太缺德了,也很变态”,“人家还没有成婚,你现在这么搞,让小静以后怎么办?”有村干部厉声指责散播裸照的人,并呼吁警方尽快破案。